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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潮头敢为先 奋楫扬帆谋新篇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动车党建”工作机制

时间: 2022-07-19   点击:27886 次
记者: 未知   作者: 盘树高/唐洪辉   来源: 湖南省永州检察院

编者按

7月12日,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暨深化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指出,要坚持政治统领、理论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检察改革实践和检察理论研究,进一步做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讲政治不是讲空话、喊口号,离不开具体的业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没有单纯的法律问题,检察业务都连着政治。如何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去年以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探索激发党员活力、责任心和全程抓党建落实的新路径,呈现出党建统领队建的良好局面,业务工作有了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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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举行党日活动。



勇立潮头敢为先,奋楫扬帆谋新篇。去年以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干在实处无止境、走在前列谋新篇的时代担当,提出“正向、聚焦、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与“动车党建”工作机制相结合,呈现出党建统领队建的良好局面。


把加强党的建设放在首位


2021年10月,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伟任把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摆在创建精神文明、“三表率一模范”和“清廉机关”的核心位置和检察工作首位,用党建统领队建,打造“动车党建”品牌,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协助落实,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党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激发了队伍的“精气神”。

“动车党建”工作体系是将“动车跑得快、节节都发力”原理引入党建,即院党组是“车头”、大脑中枢,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警职工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基层党支部为“车厢”,负责全面发力、攻坚克难,带领党员干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是“乘务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喜迎党的二十大,四比四看大竞赛”等全院性活动,形成从党组、党支部到党员人人参与、层层发力、上下同心,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为此,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开展创建“动车党建”品牌的实施方案》《党建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负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推行“党员主体工作法”


过去“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而动车组是“车头牵引,车厢供力,又快又稳”。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强基础、抓落实,把党建作为动力源泉,贯穿检察业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案情分析、典型案例讲评等工作融入“三会一课”,让人人想问题、出主意、争先进,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推行“党员主体工作法”,每名党员都是支部党建主体,大家的事大家办、共同的事商量办。让每个党员给支部提建议出主意,支部逐条落实而成为党员真正的家。支部活动由支部书记包揽唱“独角戏”,向“我来主持”转变,在每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中,由党员轮流负责主持,当一回车头,履行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职责,登上讲台抒怀不忘初心,畅谈牢记使命,展示精神风采,碰撞思想火花,提高驾驭全局能力,为支部工作和创建“五化示范党支部”出点子、想法子、找路子, 达到“人人是教员,处处是课堂,事事是教材,时时受教育”目的,而激发党员的使命感、责任心。

今年来,该院党员干部围绕如何为“动车党建”发力,开展部门主任“月讲坛”、青年干警“微课堂”、典型案例“云课堂”20期,激励干警在学中干、干中学。开设宣传、调研、党务等18个业务培训班,撰写党建征文103篇,提建议30余条,全部予以解决。《党建+公益诉讼“打造永州红色资源保护品牌”》被评为全省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佳优秀典型案例”。



激活车厢“动力源”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理念,让市院和11个县市区检察院的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都成为“动车党建”中的一节动力车厢,同心同向、合力合拍,实现新时代党建工作新发展。

出台《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机关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每个支部每月完成规定动作外,开展好具有检察特色和个性化的自选动作,激活车厢“动力源”,实现动车党建“节节发力、节节卖力、节节尽力” 的生动局面。

先后组织了“省政法系统书画诗词研究会摄影分会拍摄‘镜头下的动车党建’”主题党日活动、“追光而行、强检有我”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大家干事创业的信心决心。扎实推进“一院一品”建设,4个基层院构建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转化检察建议机制,东安、江华、祁阳、冷水滩县市区院先后推出“七彩”“五心”“五为”“五型”党建车厢,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制定了《关于建立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工作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创建清廉机关工作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等制度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格局。同时用《5合1绩效考核办法》《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和《提升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质效的通知》来督促每项工作落实到位,使各项检察工作驶入快车道。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党建强起来业务好起来


“动车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带动、推动、联动作用,形成组织活起来、党建强起来、人心聚起来、业务好起来的良好局面。目前,已有15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5个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今年来,永州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5件32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85件105人,起诉侵害未成年权益案件95件118人。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治进校园、进乡镇等活动30余次。制定《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活动方案》,受理信访案件343件、办结答复806件,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9件,化解蒋某英等一批缠访闹访多年的信访矛盾。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447人、不起诉798人。

依法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40件,督促行政机关开出社会治理良方;支持农民工起诉219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办理司法救助38件127人,发放救助金56.2万元。

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9件17人。加大追诉洗钱犯罪力度,追诉上游犯罪79件110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40件351人,彻查、追缴涉案资金铲除黑灰产业滋生土壤。起诉严重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损害生态环境犯罪 24件47人。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44人,助力清廉永州建设,办理了王某某、蒋某受贿案等一批全省有影响力的职务犯罪案件,挽回损失1800余万元。

监督立案47件,监督撤案42件,纠正漏捕28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8件次。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8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组织开展教育、住房保障、社会抚养费执行案件262件,公益诉讼监督立案521件。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保障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发展、强化为民服务的基础工程,做好规定动作,推动检察党建、业务、队伍建设向上向前长效发展。”周伟任说。


(作者: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盘树高/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查院(新闻办)负责人  唐洪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