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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的边界

时间: 2024-01-22   点击:353 次
记者: 未知   作者: 未知   来源: 人民网

近日,某港星因病离世的消息令人惋惜。然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其病历的泄露。医院职工符某某出于炫耀,将这位港星的病历发在微信群,引发轩然大波。北京市顺义公安分局迅速介入,对符某某进行了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但在现实生活中,除了本案这种故意侵权的情形,还会出现隐私权的保护与公民监督权的行使之间的矛盾。比如,有的人会借助“人肉搜索”来曝光不文明行为。很多人认为“人肉搜索”就是一个工具,它是中性的,就像菜刀一样,你用它切菜,它就是好的;你用它杀人,它就是坏的。但是,对照民法典,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肉搜索”实际上已经超越了私权的范畴,具备了侦查等公权力的性质,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

在大数据时代,如何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如何在维护公民监督权与保护隐私权之间找到平衡?这不仅是摆在我们每个人面前的道德选择,更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请记住,你的每一次搜索、每一次转发、每一次评论,都可能成为保护或侵犯他人隐私的关键。让我们共同守护每一个人的“秘密”,让爱与尊重在互联网上流动。